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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立源新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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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更正

编辑:中立源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:2008-7-21 阅读:411

       由于本所所刊校对人员疏忽,将2008第二期中立源律师事务所所刊《中立源律师》中“探索与发现”栏目下的《论ICN框架内竞争法的国际调和》一文的作者李擎律师错写为宋以江。现特此更正,并向该文作者李擎律师及读者致歉。

       李擎律师简介:2007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,现为兰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讲师,甘肃中立源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。
       1997年毕业于兰州理工大学科技英语专业,先后在山东某企业任英语翻译,兰州某大学国际合作处从事外事工作,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功底和丰富的外事工作经验。2007年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院,获法学硕士学位,读研期间,和导师合作翻译了英文专著Globalization and Governance: The Prospects for Democracy的Part III: Globalization and Empire,参加了2005年知识产权国际研讨会(2005 International Seminar on Theories of IPRS),并在其论文集中发表了“Preservation” and “Innovation”——Reflection on the Purpose of Protecting National Folks Culture . 现从事国际经济法的双语教学工作,并致力于中小企业常见涉外合同范本的收集与研究工作。
       擅长领域:涉外合同,房地产、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以及公司、企业的非诉讼法律事务。
       执业理念:与其责骂罪恶,不如伸张正义;让我们维护公平,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!